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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心沙中区、东区赛后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14.06.10

海心沙中区、东区赛后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4年6月

 

 

海心沙中区、东区赛后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海心沙中区、东区赛后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海心沙岛。

1.2.3  工程范围:海心沙岛总用地面积177236平方米(中、东区用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东西长1000米,南北宽230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5万平方米,东区新建一栋综合建筑面积约2.1万平米,中区改造建设地下亚运纪念馆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东区新建一栋综合建筑;中区改造建设地下亚运纪念馆,环岛路路面工程、海心沙桥梁工程(3#、4#、5#桥,桥长均小于100米,单跨均小于40米)、景观工程、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海心沙岛整体标识指引系统设计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海心沙备案证号码140106740010382。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23亿元;

1.2.8  招标内容: (1)全岛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修改及报建;(2)中、东区环境景观设计(包括环岛路路面改造、景观工程、绿化升级改造工程等);中、东区建筑设计,桥梁设计(3#、4#、5#桥),具体包括:方案优化、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审核竣工图。各专业包括:建筑、照明、消防、装饰、弱电、电气、给排水及通风空调、供配电、人防、风景园林、市政桥梁等专业。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施工日期按业主要求,具体以业主的通知为准。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及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下述情况的联合体: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与其他设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联合体投标需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主办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4 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1.2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二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448.59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67万元,其中用于本次投标经济补偿费为人民币22.00万元: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4.4万元(约占补偿费的20%);

分别给予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3.3万元(约占补偿费的15%);

分别给予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2.2万元(约占补偿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设计费浮动幅度值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不得高于150元/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20-38283404

地址:临江大道海心沙东区教学楼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3、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海心沙东区教学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38283404

1.10.4 传真号码:38298717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00、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619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386919

1.11.4 传真号码:020-87376380-599

1.11.5电子邮箱:zb@giecc.com.cn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5536908    

1.13.4 传真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