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编号:招标2015-301-1云宏wincloud专有云通用解决方案研发与推广项目——软硬件集成服务的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17
关于项目编号:招标2015-301-1云宏wincloud专有云通用解决方案研发与推广项目——软硬件集成服务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招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修改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按服务类招标代理费率标准计收,具体标准如下:
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服务类型 |
货物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费率 | |||
中标金额(万元) |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5年2月17日